2010年2月17日 星期三

巧遇 遇到

「遇」,是一個很有空間、很美的一個字。
舉例說,「我今天遇到了誰」、「那是我第一次遇見他」,
是不是很有回憶的畫面呢?
那畫面可能是黑白呈現,也有可能是全彩演出,
不過就是因為遇這個字讓畫面變得質感十足。

攝影者 麥可可

最近都在看攝影的書,
說到學習攝影,已經堂堂邁入第四年大關了,
想起上大學以前對攝影還是那樣的不屑,
常自以為瀟灑的嚷著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這樣的話,很酷吧!
上了大學接觸了攝影,才發現自己認為的黃金時期(高中),
都被自己的耍酷謀殺了,美好的照片好少好少......
現在拍的都不是那種簡單的美了,阿...有點扯遠了,
回過來說,最近接觸的攝影書有兩本,
其一是日本攝影大師荒木經惟的著作,叫《寫真的話》。
第二是台灣電影界的攝影大師李屏賓所著的攝影集《光影詩人 李屏賓》。

這兩本書都是好書,
書裡面的敘述都不是文謅謅文字,
而是如對話般的自白,淺顯易懂也很有趣味。
這兩本書的共同點絕對不會是他們的口吻,
畢竟荒木大師的口氣勢有點頑皮的(不過是歷練出來的幽默),
李屏賓大大哥的說話方式就是那麼的溫和謙卑(我認為最好的比喻是,正唱著《古老的大鐘》的大叔一般),
攝影者 麥可可

他們的共同點就是用畫面、用字句、用故事說明著「遇」的美麗,
可遇不可求的畫面、碰巧看到的趣味、不順心但是熬過去、漂亮的淑女、一流的光景等等,
以上種種就都是「」。

遇到誰就過得很好、遇到誰又受了傷,
從期待未來的迷濛未知呼嘯而過成為了過去的刻骨銘心後消化成內在,
一次一次的堆積、一塊一塊的拼奏,
很厲害吧!我稱讚的是「遇」著個字。

我常常跟攝影同好與喜歡看我作品知音分享一句話,
攝影是可以花一輩子琢磨的好東西」,原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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